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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公布!广东香烟批发商“视同路人”

今日公布!广东香烟批发商“视同路人”浮出水面

近日,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发布公告,公布了被认定为“视同路人”的香烟批发企业名单。其中,“视同路人”指的是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但参与或变相参与香烟批发活动的企业。

“视同路人”的由来

“视同路人”的出现与烟草行业近些年来的改革有关。近年来,国家烟草专卖局加强了对烟草行业的监管,要求香烟批发企业必须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但是,一些企业为了逃避监管,逃避税收,钻法律空子,变相参与香烟批发活动。

“视同路人”的危害

“视同路人”的存在严重扰乱了烟草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主要危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逃避监管:“视同路人”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逃避了监管部门的监督。这给烟草行业监管工作带来困难,也为不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 逃避税收:“视同路人”通常通过低买高卖、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方式逃避税收,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 销售假烟:“视同路人”为了牟取暴利,往往采购和销售假冒伪劣香烟。假烟不仅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还扰乱了市场秩序。

* 扰乱市场:“视同路人”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香烟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香烟批发企业的利益。

“视同路人”的认定

为打击“视同路人”的违法行为,近年来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本次公布的名单就是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调查取证认定的“视同路人”企业。

“视同路人”的处罚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对于被认定为“视同路人”的企业,将处以5万元至30万元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营业执照。

打击“视同路人”的意义

打击“视同路人”对于维护烟草市场秩序,规范香烟流通,保障国家税收和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布“视同路人”名单,表明了国家烟草专卖局整治烟草市场秩序的决心。

“化名”的企业名单

根据公布的名单,被认定为“视同路人”的广东香烟批发企业包括以下几家:

* 广州某烟草贸易有限公司(化名:明达烟草)

* 深圳某烟草批发有限公司(化名:华宇烟草)

* 珠海某烟草有限公司(化名:锦华烟草)

* 东莞某烟草有限公司(化名:瑞丰烟草)

* 中山某烟草有限公司(化名:德盛烟草)

呼吁广大企业遵守法规

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呼吁广大香烟批发企业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依法经营,共同维护烟草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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