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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云霄香烟批发“恭喜发财”

内幕!云霄香烟批发巨头“恭喜发财”涉巨额偷逃税款

前言: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烟草行业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近日,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重大香烟批发偷逃税款案,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人民币。

案情回顾:

被告人陈某(化名)是云霄县一家大型香烟批发公司的法人代表,该公司主要经营香烟批发业务。然而,在2014年至2019年期间,陈某为逃避税务监管,伙同其财务人员王某(化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税额,共计1.2亿元人民币。

具体而言,陈某指示王某通过虚构业务交易、伪造进货单据等方式,为下游卷烟零售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发票被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侦查与起诉:

2019年,云霄县税务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该香烟批发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深入调查,税务机关查实了该公司的偷逃税款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0年,陈某和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漳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审理与判决:

2023年1月,云霄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和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法庭上,陈某和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陈某辩称,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受下游零售商的要求,为了帮助他们降低税负。王某则辩称,其只是执行陈某的指示,没有主观偷逃税款的故意。

然而,法院认为,陈某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负有最终责任。其明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违法行为,却故意实施,主观恶性较大。王某作为公司财务人员,明知陈某的指示违法,仍协助虚开发票,同样构成偷税罪。

最终,云霄县人民法院以偷税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影响与警示:

云霄香烟批发偷逃税款案的宣判,再次暴露出我国烟草行业税收监管的薄弱环节。此案涉案金额巨大,严重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也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造成了破坏。

该案的判决释放出明确信号:偷逃税款是严重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烟草行业相关企业应引以为戒,切实履行税收义务,共同维护税收秩序。

同时,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香烟行业的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切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利益链条,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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