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购买香烟违法被查:品牌竟叫“幸福美满”
近日,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居民通过微信订购了三条香烟,经查,该香烟为假冒注册商标香烟。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李明”(化名)通过微信添加了一名香烟代购商为好友。在沟通过程中,“李明”表示需要购买3条香烟,该代购商向其提供了香烟的价格、品种等信息。双方达成交易后,“李明”通过微信支付了货款,收到了代购商发来的香烟。
执法人员对收缴的3条香烟进行检验,发现香烟外包装均印有“幸福美满”字样,经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香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明”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止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香烟的行为。
近期,通过微信、网络等渠道购买假冒注册商标香烟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这些假冒香烟不仅侵害了注册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
1. 购买香烟时,应到正规的烟草专卖零售店购买,切勿通过微信、网络等渠道购买。
2. 认清香烟外包装,仔细核对商标、条码等信息,防止购买到假冒香烟。
3. 发现假冒香烟或涉嫌制售假冒香烟的行为,请及时向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打击假冒注册商标香烟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注册商标香烟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健康中国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