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香烟新规:“身外之物”不得出场
近日,浙江省出台新规,禁止香烟外包装盒出现“身外之物”。
所谓“身外之物”,是指香烟包装盒上除品牌商标外,所有其他图案、文字或符号。新规旨在全面整治香烟包装,减少对吸烟者的误导。
“身外之物”的危害
“身外之物”往往以时尚、健康、精致的形象出现在香烟包装盒上,试图吸引消费者,淡化香烟的有害性。
研究表明,香烟包装盒上的“身外之物”会:
* 误导消费者认为吸烟是时尚或健康的
* 增加烟民对吸烟的依赖性
* 降低吸烟戒 断的成功率
浙江新规的要点
浙江省的新规明确规定:
* 香烟包装盒除品牌商标外,不得出现其他任何文字、图案或符号
* 香烟过滤嘴不得带有任何颜色、味道或图案
* 香烟包装盒上必须标注醒目的健康警示语
新规涉及以下香烟品牌:
* 黄鹤楼、芙蓉王、玉溪、中南海、南京、红塔山、双喜
行业反应
香烟行业对浙江新规反应不一。部分行业人士认为,新规将有效遏制香烟美化包装,减少吸烟对公众健康的危害。
但也有一些行业人士担心,新规可能会导致香烟销量下降,影响行业利润。
社会影响
浙江香烟新规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公众普遍认为,此举将有助于减少吸烟的危害,保护公众健康。
同时,一些吸烟者也表示担忧,担心新规会剥夺他们的“审美权利”。
全国推广趋势
浙江香烟新规是继香港、北京等地之后,国内出台的又一项禁止“身外之物”的政策。专家预计,这一趋势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随着更多地区的加入,香烟包装盒将变得更加简洁统一,吸烟的危害性也将更加显而易见。这将为全民控烟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化名”:
* 省级官员:李华
* 香烟行业代表:张伟